煤炭石油:对取消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相关规定的点评 2012-12-25 类别: 机构: 研究员:
[摘要]
1、近日发改委发布《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》,从13年1月起,取消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,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。
同时要求主要产煤地区的地方发改委每月监测电煤的结算价格、热值、产量等情况,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。
2、取消合同电煤价格限制,是煤炭价格走向市场、煤炭市场成熟的标志。
我们认为发改委此次通知,对煤炭市场,特别是对具有合同电煤市场份额的上市公司影响不大。主要原因是:1)4季度应该是煤炭消费的旺季,但是却出现旺季不旺的局面;2)重点电厂的库存仍处于高位,高于07年以来的均值水平;3)根据我们策略分析,2013年行业的产能利用率继续下降,煤炭价格反弹受到压制,13年的行业情况很可能不如12年。因此,对电煤市场而言短期、长期的情况难言乐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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